替補球員至多以7人為限。在比賽時替換球員的次數沒有限制。一名已經替換出場的球員可以再進場替換另一名球員。
當球在比賽中或在比賽外皆可替換球員。 替換球員的規定如下: ‧球員離開球場,必須由自己球隊的替補區。 ‧球員進入球場,也須由自己球隊的替補區,但是應等到離場球員完全越過邊線時,才可進場。 ‧替補球員無論是否上場比賽,都應服從裁判的判決及管轄。 ‧當替補球員進入球場時,即完成替換。此時,替補球員成為比賽球員,被替補球員即失去比賽球員身份。
當替換球員時,如果替補球員在被替補球員尚未離開球場前,即先進入球場: ‧停止比賽 ‧指示被替補球員離開球場 ‧警告替補球員並舉黃牌 ‧由對方球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,踢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。如果球在罰球區內,踢間接自由球的地點應在罰球區線上,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。
當替換球員時,替補球員進入球場或被替補球員離開球場末經由替補區: ‧停止比賽 ‧警告違規球員並舉黃牌 ‧由對方球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,踢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。如果球在罰球區內,踢間接自由球的地點應在罰球區線上,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。